浙医保联发[2022]15号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财政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深化浙江省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改革的指导意见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可为本人和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投保浙里惠民保;鼓励用人企业使用福利费等方式为本单位职工投保浙里惠民保,符合规定的,允许在税前扣除。......登录后显示全部
沪残联[2022]50号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实施<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对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国有企业,符合国家和本市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条件的,税务部门应按规定给予享受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政策优惠。......登录后显示全部
京财综[2022]2317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部分财政票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请尽快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核销及缴销,并按规定办理相应财政电子票据,按《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规定使用财政电子票据,不得与其他票据互相串用。不得使用过期票据,票据作废后仍继续使用的,付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款项,财务部门不得报销。......登录后显示全部
青政办[2022]94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一件事一次办”的实际办事情形进行梳理细化,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由主要核心环节或第一环节的办理单位为牵头部门推动实施,其他部门积极配合,依法对审批环节进行精简材料、归并流程、统一表单、压缩时限;涉及同一部门不同处室(科室)审......登录后显示全部
鲁人社规[2022]5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规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本意见自2022年12月3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0日。原有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本意见实施前已对有关问题进行清理并形成处理结论的,不再追溯。......登录后显示全部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22年第4号 关于上海市2021年度——2023年度第三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登录后显示全部
豫财税[2022]7号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第一批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要求,经审核确认,现将2022年度第一批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告如下。......登录后显示全部
闽人社发[2022]2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立改废工作,我厅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公布文件清理结果,宣布废止22件(见附件1),宣布失效7件(见附件2)。......登录后显示全部
吉林省民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社会组织证照整合有关政策的通告
对吉林省各级民政部门制发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赋予其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功能,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登录后显示全部
皖政办秘[2022]55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重点举措的通知
进一步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推进证照类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全面提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程电子化交易率。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全面清理违规设置的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及要求供应商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或采购人所在......登录后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