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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鲁政办发[2022]12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法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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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怀化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 怀化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怀化市市本级第一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湖南省法规
    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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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政办函[2022]42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法规
    市场主体登记可实行住所申报承诺制,申请人只需提交载明住所信息和承诺内容的《杭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无需另行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其他住所相关材料。......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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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致全市纳税人、缴费人的一封信
    河南省法规
    现将《“办税不找人”税务事项网上办清单》、《“办税不找人”税务事项掌上办清单》、《办税指南及最多跑一次清单》告知如下,如发现税务机关实际工作与清单不符的,请与市局纳税服务科联系;如发现税务人员在办理过程中有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的,请与市局党委......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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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医保联[2022]15号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法规
    在职职工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在职职工计入标准调整与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调整的第一步同步。......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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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政办函[2022]81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
    吉林省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后应及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公开向社会发布,不得以内部文件形式印发执行,未经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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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市监登[2022]116号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青海省法规
    为支持促进我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务服务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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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财税[2022]18号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取消苏州协同医疗健康基金会等2家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江苏省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审核,苏州协同医疗健康基金......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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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关于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法规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股权转让事宜,办理扣缴(纳税)申报。......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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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整治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行为的通知
    内蒙古法规
    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获得执业许可,超过60日但未开展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请主动联系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名称变更或注销,于8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我厅。......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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