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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温馨提示:
①享受期间: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
②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③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确定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做变更。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