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企咨询
搜索
个人承包经营单位食堂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分享

  • 财税小管家
    财税小管家
    亿企咨询官方团队
    41地区适用

    情况一:个人承包经营单位食堂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情况二:个人承包经营单位食堂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其分配方式,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根据承包、承租经营中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为:

    1、如果食堂统一结算收入,承包人对食堂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按照协议取得一定所得,承包人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如果收入由承包人取得,个人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

    登录后显示全部
    有用0

    分享

    收藏
去列表查看更多内容
财税实务咨询
进入咨询
100+财税老师实时在线,为您答疑解惑!
师资力量
及时快速
全面可靠
轻松应对
推荐专家
更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