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不需要缴纳契税。
注: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该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年第224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