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企咨询
搜索
公司奖励员工旅游,是否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分享

  • 财税小管家
    财税小管家
    亿企咨询官方团队
    41地区适用

    这种情况公司是需要给员工代扣个税的。

    提醒您注意下:

    奖励本单位的员工,应当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工资、薪金”计缴个人所得税;

    奖励本单位以外的员工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登录后显示全部
    有用1

    分享

    收藏
去列表查看更多内容
财税实务咨询
进入咨询
100+财税老师实时在线,为您答疑解惑!
师资力量
及时快速
全面可靠
轻松应对
推荐专家
更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