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企咨询
搜索
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分享

  • 财税小管家
    财税小管家
    亿企咨询官方团队
    41地区适用

    1、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2、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需要扣缴个税,计算时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年度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超过3倍以上数额的一次性补偿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个例子:某公司与职员小张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给与小张16万元,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5万,那么公司需代扣个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160000-50000×3)×3%=300元

    注:1、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

    2、无论企业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是否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都需要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


    登录后显示全部
    有用0

    分享

    收藏
去列表查看更多内容
财税实务咨询
进入咨询
100+财税老师实时在线,为您答疑解惑!
师资力量
及时快速
全面可靠
轻松应对
推荐专家
更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