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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损失需留存资料参考:
1、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2、固定资产盘点表;
3、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4、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情况说明;
5、损失金额较大的,应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附件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