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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计税(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有效的扣除凭证如下:
一、有单独规定的: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差额计税的,以工资、福利支付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为合法有效凭证;
2、纳税人(含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扣除凭证如下:
①向政府支付土地价款的,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②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款项,以发票或者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为合法有效凭证。如因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以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为合法有效凭证。
3、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及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人销售购买的住房),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扣除凭证如下:
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款项,以发票或者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为合法有效凭证。如因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以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为合法有效凭证。
4、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其开发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房地产项目,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以下统称土地价款),以及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货币形式拆迁补偿费用,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扣除凭证如下:
①向政府支付土地价款的,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②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货币形式拆迁补偿费用,以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除以上以外的统一规定: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或者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注意: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参考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