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您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