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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行为发生的赔偿,可以凭能够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真实、合法凭据(如法院判决书等),扣除保险和应收责任人赔偿金额后,税前据实扣除。
参考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