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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票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不属于增值税法规定的应税交易和视同应税交易的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温馨提示:上市公司股票属于金融商品,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