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企咨询
搜索
陆路运输服务发票备注栏有误(销项)

分享

  • 财税小管家
    财税小管家
    亿企咨询官方团队
    21地区适用

    开具“陆路货物运输服务”的发票,应在备注栏注明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请检查备注栏填写是否合规。若不规范,稳妥起见建议您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示例:建议备注栏这样填写更为规范,起运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到达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车种: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号:浙AXXXXX;运输货物信息:XXXX。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第一条。

    登录后显示全部
    有用0

    分享

    收藏
去列表查看更多内容
财税实务咨询
进入咨询
100+财税老师实时在线,为您答疑解惑!
师资力量
及时快速
全面可靠
轻松应对
推荐专家
更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