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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收取水电费在开票时,您可以参考以下情况处理:
情况一:水电公司将发票直接开给住户,物业公司只是代收转付且不收取手续费,物业公司不需要向住户开具发票。
情况二:水电公司将发票直接开给住户,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后收取手续费,物业公司收取的手续费应该按照“经纪代理服务”开票,一般纳税人税率6%,小规模3%(2027年12月31日前按1%)。
情况三:水电公司将发票开给物业公司,然后物业公司在收取住户款项时再开票给住户,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属于转售水电应该按照销售水电开票,转售电的,一般纳税人税率是13%,小规模3%(2027年12月31日前减按1%);物业转售自来水,一般纳税人税率是9%,可以选择简易计税3%,小规模3%,2027年12月31日前减按1%开具。
注:上述销售额中包括代收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和各类政府性基金(如全国重大水利建设基金)。
理由:物业公司不属于收取或者代为收取污水处理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法定主体,同时因是转售水,也不属于水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因此以物业名义收取水电费并开具发票的,应以收取的全部价款(不含增值税,包括代收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和各类政府性基金)为销售额开具发票。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 附件一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三、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增值税法相关政策适用问题即问即答》2026-05-26发布第1-4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