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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和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当按照销售额或者收入占比逐期计算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于次年1月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全年汇总清算,计算公式如下:
参考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