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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2027年12月31日前减按1%)。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向托运人或旅客提供运输服务,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参考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附件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