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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服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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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地区适用

    贷款服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以参考:
    1、纳税人签订贷款合同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息日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提供票据贴现服务的,收到票据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点;
    3、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买入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点;
    4、购买并持有债券(含到期)取得的利息,有关募集说明书、投资协议上注明的付息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点。
    参考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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