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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五条、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