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企咨询
搜索
未及时在享受年度的1月1日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期能否补充享受扣除

分享

  • 财税小管家
    财税小管家
    亿企咨询官方团队
    41地区适用

    对部分专项附加扣除事项不确定或是其他原因,未能在当年1月份或符合条件的当月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可以在相关事项确定后,再填报相关扣除信息;对之前符合条件应当享受而未享受的,可以在该纳税年度剩余月份补充享受。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通过向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登录后显示全部
    有用0

    分享

    收藏
去列表查看更多内容
财税实务咨询
进入咨询
100+财税老师实时在线,为您答疑解惑!
师资力量
及时快速
全面可靠
轻松应对
推荐专家
更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