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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制造生产期限超过12个月的设备,企业所得税收入如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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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适用
企业受托制造生产设备,生产期限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实现。
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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