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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买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设备的投资额是否可以在企税季报时享受抵免所得税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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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地区适用

    自2025年10月1日(自然月)起,企业当年购入的、以及以前年度购入未抵免完并在上年汇算清缴时产生“可结转以后年抵免的税额”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在企税季报时抵免企税应纳税额(企业可以选择在季报时享受,也可以等到汇算时享受)。

    小贴士:2025年之前是不能在季报时享受的,只能在汇算清缴时享受。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附优惠事项:

    ①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抵免额不超设备投资额的10%。——财税[2008]48号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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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地区适用

    自2025年10月1日(自然月)起,企业当年购入的、以及以前年度购入未抵免完并在上年汇算清缴时产生“可结转以后年抵免的税额”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在企税季报时抵免企税应纳税额(企业可以选择在季报时享受,也可以等到汇算时享受)。

    小贴士:2025年之前是不能在季报时享受的,只能在汇算清缴时享受。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附优惠事项:

    ①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抵免额不超设备投资额的10%。——财税[2008]48号

    ②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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