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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何申报退(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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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申报退(免)税情况参考如下:

    (1)同时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经认证相符后,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2)只丢失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3)只丢失发票联的,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小贴士: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按规定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但实务中有些税局也不要求必须报告,具体可以和主管税局确认下是否需要去税局办理手续。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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