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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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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地区适用

    常规的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情形可参考:

    1、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

    2、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

    3、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4、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注: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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