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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您只需要填写企税季报主表的37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比例”、38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分支机构的部分),不涉及其他栏次。
温馨提示:
①37、38栏根据总机构出具的本期《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中的本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及应分摊的所得税额自动生成。
②需总机构先申报,分支机构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