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无需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202000)。
提醒:当地税局口径不一的,以当地税局口径为准。
您可以参考:《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号)附件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202000)适用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