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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申报表本年累计应税收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累计收入、财务报表累计收入三者确认口径不同,不一致并不代表有数据有问题,您可以参考以下实务中较常见的情形,分析差异形成的原因:
1、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增值税按照收到的处置价款计税,确认增值税销售额,但是账务上是将处置损益转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或者营业外收支,会导致增值税收入大于企业所得税及财务报表收入。
2、捐赠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需要视同销售,但账务上是记入营业外支出的,这种情况会导致增值税收入大于财务报表收入。
3、企业对外借出资金收到利息,账上冲减的“财务费用”,但会申报增值税销售额,就会导致增值税收入大于企业所得税财务报表的收入。
4、企业预收款并开具征税发票时,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尚未产生,会计核算收入也不确认,就会导致增值税销售额大于企业所得税和财务报表的收入额。
5、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收款日收取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利息,在收款日开具发票,同时产生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但账上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的,会导致三者存在差异。
小贴士:若实际排查发现确实少申报了收入或账务处理有误,需要找到具体原因针对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