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企咨询
搜索
自然灾害发生损失是否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分享

  • 财税小管家
    财税小管家
    亿企咨询官方团队
    40地区适用

    自然灾害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不用做进项税额转出。

    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被依法没收、销毁的情形。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第十九条。

    登录后显示全部
    有用0

    分享

    收藏
去列表查看更多内容
财税实务咨询
进入咨询
100+财税老师实时在线,为您答疑解惑!
师资力量
及时快速
全面可靠
轻松应对
推荐专家
更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