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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作废条件的,需要收回发票的所有联次。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785号)第四条。
小贴士:电子发票(含数电票)不能作废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