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债权投资可以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即债权投资; 也可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即其他债权投资;如果不满足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还可能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即交易性金融资产 ;
2.如果执行旧的金融资产准则,债权投资可以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或交易性金融资产;
注意:根据金融资产的分类原则确定好分类后,根据不同的分类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分类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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