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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的税费返还”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各种税费返还款,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提醒: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收到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项目的返还款,应填写到“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