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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的税额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过一亩的地区(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十元至五十元;
(二)人均耕地超过一亩但不超过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八元至四十元;
(三)人均耕地超过二亩但不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六元至三十元;
(四)人均耕地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五元至二十五元。
注:各地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在前款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本法所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规定的平均税额。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四条。
上海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为:崇明区每平方米33元,其他各区每平方米46元。
注意: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适用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参考文件:沪财发[2019]5号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本市耕地占用税有关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按《江苏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表》规定的税额标准执行。
注意: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政策参考: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2号。
自2019年9月1日起,广西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的政策文件参考如下文件中的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政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https://www.gxrd.gov.cn/html/art166025.html
自2019年9月1日起,广东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的政策文件参考如下文件中的附件: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
政策依据: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http://czt.gd.gov.cn/czfg/content/post_2572979.html
新疆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可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注意: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耕地占用税具体适用税额表如下图:
政策依据: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甘肃省耕地占用税具体适用税额的决定。
1、占用耕地适用税额标准:
一类地区,适用税额标准为37.5元/平方米;
二类地区,适用税额标准为26.25元/平方米;
三类地区,适用税额标准为18.75元/平方米。
注意:对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地区暂不加成征收耕地占用税。
2、对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标准降低20%征收耕地占用税。具体适用税额标准:
一类地区,适用税额标准为30元/平方米;
二类地区,适用税额标准为21元/平方米;
三类地区,适用税额标准为15元/平方米。
政策依据:皖财税法[2019]969号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耕地占用税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三条。
2019年9月1日起,河北省各地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为:
一、雄安新区托管的雄县、容城县、安新县和廊坊市所辖三河市、香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适用税额统一调整为40元/平方米;
其余162个县(市、区)适用税额保持不变(详见河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表)。
二、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非行政区,适用税额按照其所在县级行政区税额标准执行。
参考文件:《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及相关附件:河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表。
https://www.shui5.cn/article/db/1281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