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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增值税法执行后,一般纳税人销售混凝土没有简易计税的优惠政策了,一般纳税人销售混凝土增值税税率为13%。
注:对于“自产的并且以水泥为原料生产出的水泥混凝土”,2026年增值税法及配套政策中未提及可以享受享受简易计税,目前理解是取消了这一项的简易计税了。
参考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三、简易计税, 六、本公告(即10号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除本公告和增值税法、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外,在2025年12月31日前制发文件规定的国内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同时停止执行。
2、2026年之前: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并且以水泥为原料生产出的水泥混凝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三).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