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企咨询
搜索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应当如何处理

分享

  • 财税小管家
    财税小管家
    亿企咨询官方团队
    29地区适用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实际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但追补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
    提示: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参考文件: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六条

    登录后显示全部
    有用0

    分享

    收藏
去列表查看更多内容
财税实务咨询
进入咨询
100+财税老师实时在线,为您答疑解惑!
师资力量
及时快速
全面可靠
轻松应对
推荐专家
更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