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会影响纳税缴费信用等级,可能命中以下指标:
1、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按月计算),扣5人;
信用修复加分分值:3日内纠正,加回5分;3日后30日内纠正,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的加5分,其他的加4分;30日后90日内纠正,加回3分;90日后纠正,加回2分。
2、已代扣代收税款,未按规定解缴的(按月计算),扣11分;
信用修复加分分值:3日内纠正,加回11分×本期缴纳比例;3日后30日内纠正,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的加11分×本期缴纳比例,其他的加8.8分×本期缴纳比例;30日后90日内纠正,加回6.6分×本期缴纳比例;90日后纠正,加回4.4分×本期缴纳比例。
3、未履行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税款(按次计算),一次扣5分。
信用修复加分分值:3日内纠正,加回5分×本期缴纳比例;3日后30日内纠正,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的加5分×本期缴纳比例,其他的加4分×本期缴纳比例;30日后90日内纠正,加回3分×本期缴纳比例;90日后纠正,加回2分×本期缴纳比例。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附件1: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