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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规定,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因此,纳税人应按上述文件规定如实填写开票信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