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个体工商户的建账标准区分复式账跟简易账,具体参考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设置复式账:
1、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2、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3、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二、个体工商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1、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2、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3、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参考文件:《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第三条、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