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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小规模纳税人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增加额,按0.5‰税率减半征收,也就是按0.25‰税率计算缴纳。
2022年7月1日以后,小规模纳税人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增加额,按照0.25‰的税率计算印花税。
小贴士: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减按50%缴纳印花税(自2023年8月28日起,含证券交易印花税)优惠。
参考文件:财税[2018]50号;(财税[2019]13号)第三、四条;《印花税法》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