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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品因质量问题给予客户赔款的处理您参考:
1、会计上:一般计入营业外支出即可。
2、税务上,需区分情况处理:
①属于直接从货款中扣除索赔款的,如果能提供证明材料可以视同收汇,不影响出口退税;如果不能提供证明材料,未收汇部分需要做免税处理,无法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②属于全额收汇后,再给客户支付赔款的,出口退税不影响申报,但需留存证明资料(如赔偿协议等),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以及附件1《视同收汇原因及举证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