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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2月1日起,对国际航行船舶在我国沿海港口加注的燃料油,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
注:所述燃料油,是指产品编码为“27101922”的产品。
参考文件:《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