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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季度奖是否需要并入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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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适用

    ✿年终奖、季度奖不需要并入社保缴费基数的。
    ​为了平衡养老保险缴费与企业负担的关系,减轻企业和职工的负担,《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工资总额”,应当理解为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劳动报酬,非按月发放的津贴、项目奖金、年终奖、季度奖等劳动报酬不计入缴费基数。
    温馨提示:实务中各地社保局可能执行不一,建议与所属社保局确认下。
    参考文件: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适用《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八条有关问题的工作答复(深常办函〔2015〕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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