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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将自己的房产(非住房)投资到个人独资企业,主要涉及以下税费:
1、增值税:2026年及之后,征收率为3%(不能减按1%),2026年之前,征收率为5%。
注:①个人销售其取得的非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个人销售其自建的非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作为销售额。
②个人销售其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2、城建税、附加税:根据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算相应的城建税(7%、5%、1%)及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3、土地增值税:个人将其房产投资到其个人独资的非房地产个人独资企业,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各地理解不同,建议向所属税局进行确认;
4、个人所得税:个人将其自己房产投资到个人独资企业的,属于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意: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契税:个人将其自己房产投资到个人独资企业的,免征契税;
6、印花税:个人将其自己房产投资到个人独资企业的,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来贴花,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来贴花。
小贴士:①个人可以享受减按50%缴纳城建税、附加税和印花税优惠;
②契税由购买方承担,转让方(个人)不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