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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购的农产品未用于免税、简易计税、集体福利等不得抵扣项目时,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可以进项抵扣,按票面上金额栏次显示金额×9%进项抵扣。
小贴士:2026年1月1日起,取得农产品用于深加工,不可以加计扣除1%了;2026年之前,取得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深加工,可以加计抵扣。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税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二十四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