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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如何做账(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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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地区适用

    一般纳税人的商贸企业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一般账务处理如下,您参考:

    1、购进商品:

    借:库存商品(含税售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

    商品进销差价—税金(含税售价*适用税率/(1+适用税率))

    商品进销差价—差价(含税售价/(1+适用税率)-购进不含税价)

    2、销售商品: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库存:

    借:主营业务成本(按照收入的含税售价结转)

    贷:库存商品(按照收入的含税售价结转)

    4、结转税金:

    借:商品进销差价—税金(按照收入含税售价*适用税率/(1+适用税率)结转)

    贷:主营业务成本

    5、结转差价:

    借:商品进销差价—差价

    贷:主营业务成本

    当月的进销差价率=(商品进销差价上期期末数+商品进销差价本期增加数-商品进销差价本期调价、报废毁损等减少数)÷(库存商品上期期末数+本期库存商品增加数-报废毁损等减少数)

    当月应分摊的差价=当月不含税销售额×当月的进销差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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