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的其中一项进行扣除。 如果纳税人选择房贷利息,那么在删除租金信息并填报房贷利息后,之前的住房租金累计扣除金额即为零,扣缴单位下载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可享受扣除,可能会导致修改当月预缴税款增多;如果选择住房租金,则可以作废目前已经填报的房贷信息,并重新填报租金信息。
政策依据:
国发[2018]41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