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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生猪宰杀后销售猪肉,是否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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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地区适用

    根据财税〔2012〕75号文规定,购进生猪宰杀后销售猪肉是可以免征增值税的;原则上不需要区分纳税人是否属于鲜活肉蛋产品加工企业还是商贸企业,但是有些税局认为纳税人若属于鲜活肉蛋产品加工企业的,是无法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的,建议企业与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一下当地口径,最终以当地税局要求为准。

    注:若企业只提供屠宰服务,取得的加工费是不能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的。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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