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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补偿费自2021年1月1日起,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按次缴纳的,应于项目开工前或建设活动开始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按期缴纳的,在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第三条。
您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选择“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进行申报即可
注:需要核定水土保持补偿收入的税费种才能下发报表,如果是行政事业单位登记类型是扣缴义务人,暂时不支持。
具体位置如下图:
您点击左侧【申报清册】➟点击“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后面的“填写”进入哦~
如果这里没有显示,可以通过“选办税种”下面的“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进入填写。
您点击左侧“报表填写”➟点击“非税收入通用申报”后面的【填写】按钮进入申报水土保持补偿费哦~
注:需要核定水土保持补偿收入的税费种才能下发报表,如果是行政事业单位登记类型是扣缴义务人,暂时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