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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缴费信用修复、复评、复核的主要是适用场景及申请时间不同,具体您可以参考:
提醒:自2025年7月1日起,不存在信用补评的说法了,比如:非独立核算分公司自愿申请参评的,按规定申请信用参评即可。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及其解读第三条第(十二)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