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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纳税缴费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您可以点击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附件6:纳税缴费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doc
注:原政策于2025年6月30日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