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企咨询
搜索
申报表整合后,企业在委托加工环节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否需要填报《代收代缴税款计算表》

分享

  • 财税小管家
    财税小管家
    亿企咨询官方团队
    4地区适用

    不再填报《代收代缴税款计算表》,应填报各税种通用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明细报告表》。

    提醒:自2021年5月1日起,在海南、陕西、大连、厦门4个省市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试点。税务总局将根据试点情况,2021年适时在全国推开。

    政策依据: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登录后显示全部
    有用0

    分享

    收藏
去列表查看更多内容
财税实务咨询
进入咨询
100+财税老师实时在线,为您答疑解惑!
师资力量
及时快速
全面可靠
轻松应对
推荐专家
更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