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企咨询
搜索
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权投资,企业所得税上如何处理

分享

  • 财税小管家
    财税小管家
    亿企咨询官方团队
    41地区适用

    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权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您参考:

    一、购买方企业的处理:

    1、购买方企业购买可转换债券,在其持有期间按照约定利率取得的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2、购买方企业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将应收未收利息一并转为股票的,该应收未收利息即使会计上未确认收入,税收上也应当作为当期利息收入申报纳税;转换后以该债券购买价、应收未收利息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该股票投资成本。

    二、发行方企业的处理:

    1、发行方企业发生的可转换债券的利息,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

    2、发行方企业按照约定将购买方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和应付未付利息一并转为股票的,其应付未付利息视同已支付,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第二条。

    登录后显示全部
    有用0

    分享

    收藏
去列表查看更多内容
财税实务咨询
进入咨询
100+财税老师实时在线,为您答疑解惑!
师资力量
及时快速
全面可靠
轻松应对
推荐专家
更多专家